摘要:辽宁省2020年的自考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了,下面是“2020年4月辽宁省自考考试时间及报考条件”部分,含限制报考的专升本专业,请辽宁省的自考考生仔细阅读,好好准备即将到来的自考哦。
辽宁省2020年的自考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了,下面是“2020年4月辽宁省自考考试时间及报考条件”部分,含限制报考的专升本专业,请辽宁省的自考考生仔细阅读,好好准备即将到来的自考哦。
2020年4月辽宁省自考考试时间及报考条件
考试时间安排
2020年辽宁省上半年自考理论课考试时间为4月11、12日。
2020年上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
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是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审核该学历的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
专升本专业的限制报考条件:
1.护理学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其中中国医科大学暂不接纳新生报考,实践环节考核只接收已在该校取得一科及以上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
2.药学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
3.中药学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
4.公安管理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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