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3年4月自考报名通告

自考 责任编辑:訚星楚 2023-02-27

摘要:本文是南京市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通告,本次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本次自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5日17:00,具体安排请看下文。

南京市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通告

2023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考。

一、报名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5日17:00。

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址:sdata.jseea.cn),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和课程报考等操作。

三、南京考区新生注册微信小程序服务项目

1、新生注册照片人工审核。

如多次在省考试院网站提交证件照不能成功的,通过“南京社考”微信小程序,重新提交相关照片及资料进行人工审核验证。

2、护理、中药、药学专业新生资格审核。

护理、中药、药学专业新生需先在“南京社考”微信小程序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区招考中心完成新生注册,生成相应的准考证号。考生通过小程序及时查询并获取准考证号,并以此准考证号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后续报名工作。

四、特别提醒

1.从2023年3月1日起,新生注册、网上课程报考不再通过江苏招考APP渠道办理。

2.考生注册时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特别要注意手机号填写是否正确!

3.完成线上身份验证的考生,均须通过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交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再次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检查报考状态是否为“报考成功”。

五、打印准考证

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网上打印的当次考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符或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妥善保存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全部内容,按准考证上提示做好应试准备。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上做任何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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