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国际法是一门复杂的社会科学,其内容涉及古今中外、天文地理各个方面,他要求学习者要有比较广泛的知识面,并且还要有相应的法律基础知识。
A.承担直接责任
B.承担间接责任
C.甲国政府和叛乱运动共同承担直接责任
D.不承担责任
A.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B.国际社会尤其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
C.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D.如改变该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
A.白版原则
B. 移动条约界域原则
C. 领土转移协定原则
D. 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A.承认仅仅是单方面的行为
B.承认意味着建交
C.承认不具有溯及力
D.建交是承认的一种表现形式
A.绝对主义
B.普遍主义
C.限制主义
D.连带主义
国际法的特征包括 ()。
A.国际法依靠国家 采取单独和集体措施得到强制执行
B.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特别是国家间的协议
C.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D.国际法通过国际法院和安理会得到强制执行
A.美国从法国购买路易斯安娜州
B. 中国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给日本
C. 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D. 德国萨尔区居民投票决定该地区主权归属
A.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C.乙国北方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D.乙国东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A.驻外记者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
B. 外交代表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
C. 实际代表国家行事的人在执行公务时的行为
D. 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国家支配的机关的行为
A.它不是国家但类似国家
B. 其享有的民族自决权是其取得国际法主体地位的主要依据
C. 它的国际交往能力与国家相同
D.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对它完全适用
A.于 1945 年通过并生效
B. 是迄今为止国际上最重要的一个国际条约
C. 截至 2001 年它有 189 个缔约国
D. 非缔约国完全不受其约束
汉铁路”和“湖北省境内的川汉铁路”。因这两线铁路都在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内,故称“湖广铁路”。两线铁路的修建计划,前者是由武昌起经岳阳、长沙至宜昌,与广东商办的粤汉铁路衔接;后者以汉口为起点,经应城、钟祥、当阳至宜昌,由此抵达四川夔州(现称奉节)。清政府修建湖广铁路的目的在于便利用兵以镇压正在兴起的南方起义维护其统治。为加快铁路的修建,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受命督办后,便向国际上筹措借贷。1909 年 3 月 7 日, 中德草签了借贷合同, 决定向德国的德华银行借款。英、法两国得知此事后也认为有利可图,故通过抗议、照会对清政府 施加压力,强迫清政府接受它们的借款。这使清政府只好搁置中德的借贷合同,另于1909 年 6 月 6 日与英、法、德三国草签了借款合同。之后,美国又以“机会均等”挤进了该借贷合同。所以湖广铁路的借贷合同最后是以清政府邮传大臣(盛宣怀)为一方,以德国的德华、英国的汇丰、法 国的东方汇理等银行和“美国资本家”(以下称银行)为另一方在北京签订。合同签订后,德、英、法、美上述银行于1911 年以清政府的名义发行“湖广铁路五厘利息递还金镑借款债券”(以下简 称湖广铁路债券)600 万金英镑。该债券利息从1938 年起停付,本金1951 年到期未付。美国公民杰克逊等9 人持有湖广铁路的上述债券。1979 年 11 月,他们的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要求偿还他们所持有的湖广铁路债券本利 1 亿美元 外加利息和诉讼费。法庭受理了他们的诉讼。并于11 月3 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出传票,指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黄华收。要求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于收到传票后的 20 天内提出答辩,否则作缺席判决。中国外交部拒绝接受传票,将其退回。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 关于湖广铁路债券案的审理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拒绝后, 法庭于1982 年 9 月 1 日对本案作出了缺席裁判。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原告41313038 美元, 另加利息和诉讼费。中国政府对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的判决拒绝接受,认为它是违反国际法的,是无效的。理由是依据国际法,国家享有主权豁免,一国法院不得强行将外国列为被告。所以美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管辖权。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调查了湖广铁路债券的渊源,认定它属恶债。中国政府据此理由与美国国务院进行了多次交涉。经过两国政府官员的几次会谈,美国国务院决定干涉此案。美国国务院乔治·普·舒尔茨和国务院法律顾问戴维斯·鲁宾逊分别于1983 年 8 月 11 日和 12 日发表了声明。中国接受了美国的建议,聘请了美国律师出庭申辩。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绝对主权豁免;本案不属美国法典第 28 卷第 1605 条规定的“商业活动”;原告的传票送达不完备;原告未能 依美国法典第 28 卷第 1605 条规定,证明被告具有责任而使其提出的求偿要求和权利得以成立 等理由指出法庭判决无效,要求撤销缺席判决。另外,美国司法部向阿拉巴玛州地方法院提出了“美国利益声明书”,要求法院考虑舒尔茨和鲁宾逊的声明,考虑美国利益支持中国的申辩。在美国政府的干预下,法庭重新审理了此案,作出新的决定,撤销了原来的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之后原告又向美国联邦第十一巡回法院提起上诉和要求美国最高法院重新审理,未获成功,致使此案于 1987 年 3 月 9 日告终。
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在美国享有豁免权?为什么?
(2)美国 1976 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是否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为什么?
(3)为什么说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否有义务继承?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