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 号 《关于做好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 号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要求及教育部招生录取会议精神,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复试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科学评价,综合考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完善考核内容和方式,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进行考核。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录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工作
1。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试领导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组长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长担任,复试领导小组名单需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命制复试试题、组织复试、报送复试成绩等工作。
3。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时间、协调相关部门等工作,并指导、跟踪、监督复试全过程。
4。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考生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以我校网上公布的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为准。
2。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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