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李某因病去世,其妻林某继续抚养李某年老多病的母亲。2003年林某再婚,但仍然继续抚养李某的母亲直至其去世。李某母亲身后留下房子两间,林某欲参加继承,但李某的叔叔认为林某已经再婚,没有权利继承李某母亲留下的财产。则()
A.林某已经再婚,丧失了继承李某母亲遗产的权利
B.林某与李某母亲没有血缘关系,不能参加继承
C.林某作为丧偶媳妇,对李某母亲进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财产
D.林某作为丧偶媳妇,对李某母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
A.林某已经再婚,丧失了继承李某母亲遗产的权利
B.林某与李某母亲没有血缘关系,不能参加继承
C.林某作为丧偶媳妇,对李某母亲进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财产
D.林某作为丧偶媳妇,对李某母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
第1题
A.陈某的转业费
B.李某所购置的家俱
C.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稿费
D.李某母亲的lO万元遗产
第2题
第3题
A.张某既能继承生父母财产,又能继承养父母财产
B.张某仅能继承养父母财产,但因为与生父母因收养关系而解除,因此不能继承生父母财产
C.张某仅能继承养父母财产,但因为对生父母尽的赡养义务较多,因此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D.因为张某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父母子女关系恢复,因此,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
第4题
2005年10月,赵某因车祸去世,李某伤心之余,生病住院,由于赵帅在家务农,不能支付母亲高昂的医药费,便找到朱家兄妹和赵颖共同承担医药费,从此之后共同承担李某的赡养义务。最终,五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无奈之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朱家兄妹辩称:母亲已经改嫁,而且在改嫁之后,我们三人都由祖父母抚养长大,她没有给我们任何抚养费,现今我们也无须承担赡养义务。
赵颖辩称:李某并不是我的亲生母亲,而且我是女儿,已经出嫁了,没有赡养她的义务。朱家兄妹和赵帅是她亲儿子,应该由他们尽赡养义务。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第5题
A.李某有权继承其生母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其继母的遗产
B.李某有权继承其继母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其生母的遗产
C.李某对其生母、继母之遗产都有权继承
D.李某对其生母、继母之遗产都无权继承
第6题
A.李某的行为属于利用职务之便操办丧事
B.李某在操办丧事中,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C.李某在操办其母丧事中借机敛财
D.属于正常人情往来,不应该追究李某的纪律责任
第7题
A.金某女的亲生女儿
B.金某女的亲生儿子
C.李某男的长子
D.李某男的次子
第8题
A.甲不能继承林某遗产
B.乙不能继承林某遗产
C.丙不能继承林某遗产
D.丁可以取得林某遗产
第9题
A.甲既能继承生父母财产,又能继承养父母财产
B.甲仅能继承养父母财产,因为与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已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
C.甲仅能继承养父母财产,但因为对生父母尽的赡养义务较多,因此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D.因为甲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父母子女关系恢复,因此,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