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庇护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领土庇护是国家行使属地管辖权的结果
B.实践中,庇护对象主要是政治犯和其他避难者
C.域外庇护是指一国在位于其境外的本国使领馆、军舰、军用飞机或军事基地内的请求避难的外国人给予保护的行为,又称为外交庇护
D.犯有国际公约规定的国际罪行均不得作为政治犯而受到庇护
A.领土庇护是国家行使属地管辖权的结果
B.实践中,庇护对象主要是政治犯和其他避难者
C.域外庇护是指一国在位于其境外的本国使领馆、军舰、军用飞机或军事基地内的请求避难的外国人给予保护的行为,又称为外交庇护
D.犯有国际公约规定的国际罪行均不得作为政治犯而受到庇护
第1题
A.庇护是国家基于领土主权而延伸出来的权利,是否给予某人以庇护,给予受庇护人何种地位都是国家自主决定的事项,但国家不能违背其承担的国际义务
B.庇护不仅是不引渡,还包括不予驱逐和准其居留
C.对从事战争犯罪、劫持航空器、种族灭绝等被认为是国际罪行的行为的人,不得芷行庇护
D.庇护的主要根据是国际条约
第3题
A.受庇护的外国人的法律地位低于普通外国人
B.受庇护人的民事地位与本国公民相同
C.受庇护的外国人除非取得了庇护国的国籍,其地位原则上与一般外国人相同
D.受庇护人在庇护国享有合法的居留权,各项民事权利及政治权利
第4题
哥伦比亚诉秘鲁
(国际法院,1950年)
1948年10月3日,秘鲁发生一次未遂政变,但政变当天即被镇压。秘鲁总统下令取缔组织政变的“美洲人民革命联盟”,并通缉其领导人德·拉·托雷。托雷在事发三个月后,于1949年1月3日到哥伦比亚驻秘鲁首都利马的大使馆请求避难。哥伦比亚大使馆接受他的请求并通知秘鲁政府:哥伦比亚根据1928年的《哈瓦那庇护公约》第2条给予托雷庇护,并认为根据1933年的《美洲国家关于政治庇护公约》(蒙得维的亚公约)第2条,秘鲁政府应准许托雷安全离开秘鲁。秘鲁政府认为托雷是刑事罪犯,无权获得庇护,更不能获得安全离境的权利。两国在这些问题上不能取得一致的看法。为了明确庇护权的行使问题,两国于1949年特别签订《利马协定》,把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国际法院经过审理后,在1950年11月20日作出判决。
在诉讼过程中,哥伦比亚认为它有权根据《哈瓦那庇护公约》第2条给予托雷庇护,该条规定:“在使馆、军舰、军营或军用飞机中,对政治犯所给予的庇护,应在惯例、公约或给予庇护的国家的法律承认为一种权利的范围内,或在人道宽容的范围内,受到尊重。”该条还规定,庇护的给予“必须在紧急情况下”。秘鲁未否定哥伦比亚以使馆进行庇护的权利,但认为托雷不是政治犯而是普通犯罪,而且庇护的给予也非“在紧急情况下”。
哥伦比亚主张自己有权单方面确定托雷的犯罪性质,因为《蒙得维的亚公约》第2条规定:“对于罪行是否政治性质的判断权,属于给予庇护的国家。”至于秘鲁不是该《公约》缔约国的问题,哥伦比亚认为《蒙得维的亚公约》第2条的规定是对国际习惯规则的编纂——即使不是普遍或一般国际习惯法,也是拉丁美洲国家间的区域习惯规则——因此对于秘鲁也同样具有拘束力。
国际法院在判决中首先区分了“领域庇护”和“使馆庇护”的概念。对于哥伦比亚“对于罪行是否政治性质的判断权属于给予庇护的国家”是区域习惯规则的观点,国际法院未予认可。法院认为:《蒙得维的亚公约》仅有11个国家批准,因此很难说公约的规定有普遍或一般习惯法的效力;即使是在拉美国家之间,有关的庇护实践也是不稳定和前后矛盾的,不能表现为“经接受为法律的”和“前后一致的惯例”;而且,因为秘鲁一直反对该规则,该规则也不能拘束秘鲁。
虽然法院不支持哥伦比亚有权单方面判断托雷是否政治犯的主张,但法院也不认可秘鲁“托雷是普通刑事犯罪”的观点。法院认为,托雷被控犯有参与武装叛乱的罪行,那就是政治犯。至于庇护的给予是否“在紧急情况的绝对必要下”,法院的观点是,托雷是在叛乱后三个月后请求庇护的,这时已不存在简易军事审判的危险,而是处于正常的司法秩序下了,哥伦比亚这时给予庇护,就不是以庇护对抗专横,而是对抗司法了。因此,法院判定哥伦比亚的庇护是不正当的。
问题:
第5题
A.受庇护的外国人的法律地位低于普通外国人
B.受庇护人的民事地位与本国公民相同
C.受庇护的外国人除非取得了庇护国的国籍,其地位原则上与一般外国人相同
D.受庇护人在庇护国享有合法的居留权,各项民事权利及政治权利
第9题
A.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B.可以拒绝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C.应当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D.有条件地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E.可以驱逐或者引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