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厂拟设立一家中美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双方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的组织形
请问:该合营企业合同中有无与中国法律、法规不符之处?如有,应如何作修改?
请问:该合营企业合同中有无与中国法律、法规不符之处?如有,应如何作修改?
第1题
该合营企业合同中有无与中国法律、法规不符之处?并说明理由。
第2题
问题:
(1)合营者的出资比例是否合理?
(2)合营合同条款是否明确与合法?
第3题
(1)企业董事长由美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
(2)如企业经营不善,双方可以在合营期内减少注册资本。
(3)合营企业合同发生争议时,适用美国的法律。
问:
第4题
审批机构指出了协议中存在的问题,经修改后,签发了批准证书。双方办理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
合营企业成立后,中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全部投资,但外方作为投资的专利技术因缺乏专利证书而被其本国海关扣留。后来外方重新向该国专利机构申请,领取了专利证书,海关才将该项专利技术放行。
该合营企业经营两年后,经董事会会议决定,从利润中拨出70万美元先行返还外方投资。该合营企业与国内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营企业供应该公司汽车,后因国内某公司延期支付货款而发生纠纷。合营企业于是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问题:
第5题
A.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用美元表示
B.中方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其作价在合营期间不得调整
C.合营企业编制的财务与会计报告以美元为计算和表示单位
D.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6题
A.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用美元表示
B.中方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其作价在合营期间不得调整
C.合营企业编制的财务与会计报告以美元为计算和表示单位
D.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7题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分析说明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第8题
A.合营企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法人
B.中方合营者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C.外方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营企业投资总额的25%
D.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为合营企业最高权力机构
第9题
(1)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法律以及德国的法律,同意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公司中的名称为“中德某某印染公司”;
(3)甲乙双方对合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4)注册资本为450万美元,双方出资如下:中方现金300万美元,厂房折价30万美元,场地使用费20万美元;德方现金100万美元。双方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前一次交清;
(5)乙方从企业获利后的第二年,每年从企业利润中提取10%的出资额;
(6)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7)本合同从签字起生效,中方上级主管批准之日为企业成立之日;
(8)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经中、德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即告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