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丙有限责任公司和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丙、丁两家公司为有限合
丙公司认为自己应当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观点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丙公司认为自己应当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观点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第1题
A.乙公司可以要求该有限合伙企业承担合同责任
B.若该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合同债务,则乙公司可以要求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若该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合同债务,则乙公司可以要求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该笔交易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丁承担赔偿责任
第2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不能清偿A公司的40万元如何承担责任?
(2)甲对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第3题
第4题
A.张小果当然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B.如果李某不同意,张小果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应退还张某的财产份额给张小果
C.如果朱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张小果可以继承张某的合伙人地位成为普通合伙人
D.任何情况下张小果都不能成为合伙人
第5题
2008年该合伙企业发生下列事实:
2月,张某以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人民币18万元的买卖合同。朴某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该合伙企业的利益,且张某的行为违反了该合伙企业内部规定,提出异议。
4月,白某、金某分别征得张某的同意后,以自己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朴某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白某、金某之间也对质押担保李项互不知情。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5月,朴某退伙,并从该合伙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人民币13万元。
6月,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B公司要求该合伙企业偿还该月到期的欠款人民币40万元。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第6题
A.A公司应当首先就合伙企业财产求偿
B.合伙企业财产不能足额清偿部分,A公司不能再要求清偿
C.合伙企业财产不能足额清偿部分,A公司可以要求张某全额清偿
D.如果刘某清偿了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有权向张某和李某追偿
第7题
(1)合伙企业设立3个月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2)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后,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会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1个多月后,该合伙人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仍然出资4万元。此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
(4)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半后,乙在与C经济业务来往后,发生了债务。C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胜诉后,C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该合伙企业又继续经营了3个月后,由于在此之前甲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该合伙企业亏损严重,合伙企业的E债权人起诉于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共25万元,但所欠债务40万元。
要求:
(1)假设该合伙企业中的丙是现任国家公务员,判断其可否成为合伙人。假如合伙协议规定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乙、丙、丁不执行合伙事务,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判断此项协议条款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判断甲、乙、丙、丁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擅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签订代销合同,而A公司如果是善意的不知道该合伙企业对甲的内部限制的第三人,分析该代销合同的效力应如何确认。
(4)合伙企业某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断丁可否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戊可否以自己新入伙不久为由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5)判断甲聘任合伙企业以外的张某来担任经营管理人员及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乙被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时,分析乙是否仍然可以作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7)分析合伙企业的40万元债务应如何清偿。
第8题
A.合伙协议约定,该合伙企业由张李2人执行合伙事务,2人之间有所分工,李主要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向张提出建议
B.赵某把自己的汽车以很高的价格卖给了本有限合伙企业
C.李某以其劳务为出资
D.赵某不得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第9题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了下列事实:(1)2006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协商后,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根据合伙协议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2)2007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他合伙人同意。此时,合伙企业又接纳了戊新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7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5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甲、乙、丙、丁、戊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责任。(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与C公司建立长期伙伴关系,独自决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C公司提供担保。(4)2008年3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进行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乙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