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下述哪些内容应当写入到说明书的发明内容部分()
A.有益效果
B.技术方案
C.发明可能存在的缺陷
D.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A.有益效果
B.技术方案
C.发明可能存在的缺陷
D.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第1题
A.发明名称中不得包含任何标点符号,通常不超过20个字
B.在说明书的背景技术部分中应当写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C.对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描述不得包含对其技术效果的说明,也不得使用宣传用语
D.说明书的发明内容部分应当写明每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
第3题
A.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说明书附图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
B.在初步审查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对实用新型是否明显不具备创造性进行审查
C.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出
D.对于不需要补正就符合初步审查要求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直接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
第4题
A、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分案申请,也可以依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提出分案申请
B、对于包含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两项以上发明的专利申请,应当分案
C、申请人提出的分案申请仍然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申请人可以针对该分案申请再次分案
D、对于虽然包含多个独立权利要求但是符合单一性要求的专利申请,申请人不得主动提出分案
第5题
A.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提交的经主动修改的文本
B.申请人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的经主动修改,但内容超出了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的文本
C.申请人提交的修改不符合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的规定,但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认为其消除了原申请文件存在的应当消除的缺陷,并且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D.申请人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多次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主动修改,其最后一次提交的修改文本
第7题
A、甲于2014年8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B、乙于2014年8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并享有2013年8月6日的优先权
C、丙于2013年8月1日通过顺丰速递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寄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于2013年8月2日收到该申请文件
D、丁于2013年7月30日通过邮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寄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于2013年8月8日收到该申请文件
第8题
A.甲于 2014 年 8 月 1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B.乙于 2014 年 8 月 6 日向国家相识产权局受理部门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并 享有 2013 年 8 月 6 日的优先权
C.丙于 2013 年 8 月 1 日通过顺丰速递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寄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 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于 2013 年 8 月 2 日收到该申请文件
D.丁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通过邮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寄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 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于 2013 年 8 月 8 日收到该申请文件
第9题
A.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的技术特征
B.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C.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插图
D.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
第10题
A.若实用新型专利权已经终止,则发明专利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B.若王某不同意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驳回其发明专利申请
C.若王某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则应当提交书面声明
D.若发明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则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之日起终止
第11题
A.对于化学产品发明,应当完整的公开该产品的用途和/或使用效果,即使是结构首创的化合物,也应当至少记载一种用途
B.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根据现有技术预测发明能够实现所述用途和/或使用效果,则说明书中还应当记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足以证明发明的技术方案可以实现所述用途和/或达到预期效果的定性或者定量实验数据
C.对于新的药物化合物或者药物组合物,应当记载其具体医药用途或者药理作用,同时还应当记载其有效量及使用方法。说明书对有效量和使用方法或者制剂方法等应当记载至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程度
D.对于目前尚无可取的测量方法而不得不依赖于人的感官判断的,例如味道、气味等,可以采用统计方法表示的实验结果来说明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