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代为加工一批材料(非金银首饰)。甲企业的材料成本为1500000元,加工费为300000元,由乙企业代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代为加工一批材料(非金银首饰)。甲企业的材料成本为1500000元,加工费为300000元,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1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1000元。材料已经加工完成,并由甲企业收回验收入库,加工费尚未支付。甲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原材料的核算。
要求:分别作出甲企业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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