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题
A.注明三份 B.注明两份
C.注明任何份数 D.注明全套
第3题
A.1份正本4份副本
B.5份副本
C.5份正本 加 5份副本
D.不需要提交正本
第4题
案例 对正本单据的理解
案情
有一信用证的开证行开立了一张不可撤销保兑信用证,该证中有一条款规定“必须提供全套3/3正本洁净已装船提单”。而受益人提供的全套单据中包括了一套3/3洁净已装船提单,每一份均经有承运人手签,且分别表明“original”、“duplicate”、“triplicate”。通知行审核了受益人交来的单据,认为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于是即对受益人付款,并单寄开证行索偿。
开证行收到单据后认为有一处不符。全套三份正本提单上并没有如《UCP 600》第20条a款的规定全部标上“original”字样。所以该行拒绝付款并持有单据听候处理。
议付行则认为一套三份提单全是正本单据,均经由承运人手签。该正本单据的制作符合《UCP 600》的其他相关规定。此外,议付行认为《UCP 600》第20条a款的规定并不适用于运输单据。各份正本提单上的“original”、“duplicate”、“triplicate”字样并非“正本”、“第二联副本”、“第三联副本”之意,而应理解为“original,original”,“duplicate,original”,“triplicate,original”,即“第一联,正本”,“第二联,正本”,“第三联,正本”。这一做法已为国际银行界和运输界所普遍接受。
开证行坚持认为《UCP 600》第20条a款非常清楚地规定了单据如何制作、如何签署。既然全套单据中的另两份提单明确写明“duplicate”(第二联)、“triplicate”(第三联),那么就不能认为该两份单据是正本提单。有鉴于此,开证行认为其拒绝付款有效。
第5题
A.5份正本至5份副本 B.1份正本至4份副本
C.5份副本 D.1份正本至5份副本
第6题
A.5份副本
B.1份正本4份副本
C.不需提交正本
D.5份正本或5份副本
第7题
第8题
A.提单在银行业务往来传递中丢失
B.在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供全套提单的情况下,对仅提供正本提单的受益人承兑并付款 、
C.对受益人付款后,开证申请人有证据表明受益人提供的提单表面符合信用证要求,实际是倒签提单
D.开证申请人通知银行货物已经沉没之后,银行仍然对受益人承兑并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