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分行业务部门开展存放同业业务应逐笔申报业务额度,不得未经总行批复擅自使用额度。()”相关的问题
第1题
严控信用风险。分行开展存放同业业务必须遵循“逐笔申报、逐笔审批”的要求,不得超出总行批准额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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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总行同业业务中心根据分行报价信息,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统筹协调价格、客户、额度等情况进行交易撮合并通知竞价成功分行进行业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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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分行办理存放同业业务,如单笔业务中分行因特殊业务需求而需要修改总行下发的示范协议文本条款的,分行业务部门不需将修改后的协议发送至总行同业业务中心进行业务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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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存放同业账户的开立实行总行统一审批,未经总行相关部门审批并授权的,不得擅自开立存放同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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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总行同业业务中心根据客户经营状况、对我行债权影响情况,自行做出或接受用信部门、风险部门、主办行所在一级分行建议做出冻结额度或解除额度冻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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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存放同业业务应逐笔签订存放同业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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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在我行银保融易贷业务中,名单内保险公司须获得我行同业授信的同业担保额度,具体额度审批由有权审批机构核定,并在授信批复中明确该额度用于“银保融易贷”业务项下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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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对于货物贸易名录分类B类企业,实施电子数据核查管理,可收、付汇额度内逐笔扣减,超过额度的业务不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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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在银保融易贷业务放款前,分行须通过CECM系统向总行申请领用保险公司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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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业务批复后、办理前总行国际业务部还需逐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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