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共同犯罪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宣判后,人民检察院认为对乙量刑过轻,遂提起抗诉。在第二审程序中,甲有哪些权利或义务?( )
A.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其刑罚
B.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
C.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D.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A.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其刑罚
B.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
C.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D.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第1题
A.参加法庭调查
B.参加法庭辩论
C.委托辩护人辩护
D.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其刑罚
第2题
A.在上诉期满后,对乙的判决生效,可以交付执行
B.第二审法院应当对甲、乙的案件一并进行审查、处理
C.第二审法院认为甲构成犯罪,但量刑过重,应当改判
D.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对乙量刑过轻,应当改判加重其刑罚
第3题
A.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
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C.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D.如果改判,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罚
第4题
A.二审人民法院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B.二审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C.二审人民法院没有发回重审
D.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本案
第5题
张某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1月16日被某县人民法院决定处以有期徒刑四年,并于当日送达决定书。2016年2月6日,该县人民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检察 机关抗诉理由成立,于是裁定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
该案诉讼程序存在哪些违法之处?请指出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6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上诉、抗诉后,对案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讯问了佟某,听取了杨某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原判决对佟某的量刑过轻,应当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由于本案的被告人提出了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考虑到上诉不加刑原则,对被告人不能加重刑罚,因而没有改判,而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县人民法院收到发回的案件后,立即组织原合议庭成员对案件重新审判并作出了判决,县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抗诉。”
问:在本案中,有哪些地方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第8题
A.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口头起诉
B.如为被告,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出答辩状
C.有权申请不公开审理案件
D.有权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回避申请
第9题
A.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B.人民法院应不予准许
C.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张某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必须由人民法院再为其指定辩护人
D.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张某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