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商场购买了一个某名牌照相机,回家使用后,认为照相机质量有明显的缺陷,向市工商局举报。市
工商局经查认定该照相机系假冒产品,随即查封了商场尚未出售的10箱该商品,并对商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该商场不服,向法院起诉。
(1)商场应当向哪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A市工商局所在区的人民法院
B商场所在区的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市工商局所在区的人民法院和商场所在区的人民法院都可以
(2)在此案中,如果法院通知甲参加诉讼的话,他将以何种身份参加()
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证人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市工商局仅提供了甲购买的照相机的鉴定结论,并未提供对查封的物品依法抽样鉴定的结论,法院认为被诉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如何处理()
A中止审理,直至市工商局补全证据
B判决撤销处罚决定,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C判决维持
D延期审理
(4)如果被告工商局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几日内提起上诉()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5)如果被告工商局在二审期间对查封的剃须刀作出质量鉴定,结果证明该批商品是假冒商品,二审法院该如何处理()
A证据充分,判决维持工商局的处罚决定
B认为处罚过重,判决工商局变更处罚决定
C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证据不足,判决撤销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