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张某是一家公司的高级经理,曾于2006年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一款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30万元,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张某,但受益人不是他的妻子,而是其私人秘书赵小姐。2008年10月28日晚张某与朋友聚会后,开车送赵小姐回家,10月29日晨被发现二人双双死在车中。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可否指定其私人秘书赵小姐为受益人?(2)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付?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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