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两审终审制度
D.回避制度
第2题
A.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一方要求离婚
B.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C.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D.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第3题
本案在诉讼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第4题
[案情介绍]
沈阳市居民陈某与李某于1986年登记结婚.1989年后侨居东京。在日本生活期间,双方由于感情不和,1992年陈某向东京地方家庭裁判所起诉要求离婚。该所依照日本法律受理了该案并传唤双方到庭参加诉讼。经过审理,判决陈某与李某离婚,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1994年双方回国期间,陈某提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承认日本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的效力。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合议,裁定承认日本东京地方家庭裁判所作出的准予陈、李二人离婚判决的效力。
第5题
五、(本题22分)
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问题:
1.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评价C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4.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5.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
6.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第6题
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第7题
A.李某向其子索要赡养费,法院判决已生效,但因物价飞涨,李某要求增加赡养费数额
B.赵某的离婚请求被法院判决驳回,判决生效6个月后赵某再次提出离婚请求
C.原告王某接到法院出庭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后,王某再次起诉的
D.原告周某申请撤诉,法院准予撤诉后,周某再次起诉
E.判决何某与其妻离婚后,当事人就判决书中未对其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幢别墅的归属作出确认的事项,另行起诉的
第8题
A.上海
B.南京
C.深圳
D.北京
第9题
A.李某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B.李某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婚姻登记
C.李某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D.李某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婚姻登记程序违法并撤销该婚姻登记
第10题
A.法律适用
B.识别
C.先决问题
D.公共秩序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