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20年自考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自考 责任编辑:訚星楚 2020-04-29

摘要:本文是南京理工大学2020年自考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南京理工大学2020年自考学士学位申报时间为2020年5月6日—5月11日,详情请看下文。

南京理工大学2020年自考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

2020年夏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即将进行,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凡符合学位申报条件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含自考生)均可申报(申报条件:见附件一)。

二、申报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位申请表一份(见附件二)。申请表上任职单位的意见须由申请学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特指函授、业余、自考生),脱产生或无任职单位的学生须由班级(年级主任)或教学点签署意见。

2. 《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三)。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各一份。

(1)《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填写要求(见附件四)。

(2)电子材料文件命名要求:

教学点申报:以教学点名称命名,例如:张家港学位申报;

学生个人申报:以学生姓名,例如:06国贸张三。

(3)纸质申报材料要求:各教学站、点(或学生个人申报的)须将《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内容打印出来并仔细核对,学生本人、教学点审核者必须在打印稿上签名确认无误,教学点加盖公章。

3. 学位申报费65元/人。请各教学点将学位申报费统一收齐后汇款至继续教育学院账户。名称:南京理工大学结算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孝陵卫支行,账号:4301010609001062414,备注:教学点+2020年夏季学位申报费。学位申报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

4. 获得过英语四、六级证书者,须提供四、六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请将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位申请表装订在一起,并按照学位申请表、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

三、申报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11日(节假日除外)

四、其它事项:

1. 《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必须按照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上登记的学号,按顺序填写(学号、身份证号必须准确无误,由于学号、身份证号填写失误造成的学位申报未成的个人或教学点责任自负)。

2. 联系人:薛娜、徐小军,电话:025—84315281。

附件一: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第一条 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第二条 学习成绩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提出学位申请:

1.对于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习者:

①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含教学实验、课程设

计、毕业设计或论文)的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各门课程以考试的最高成绩计算)。

②参加学校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位专业基础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③参加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合格(60分)。

2.对于参加自学考试学习者,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各门课程以考试的最高成绩计算)。

第三条 对于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全国四级英语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自学考试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者(特指自考学生申报),可免考全国公共英语三级。(注:①学生在入学前获得全国四级、六级英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②学生在2019年之前通过江苏省学位英语考试成绩有效。)

对于英语专业的学生,获得全国专业英语四级或公共英语六级统考合格证书,可免考学位外语。

第四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不接受其学士学位申请:

1.未取得毕业资格。

2.学习期间曾受到学校或工作单位“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3.有作弊、抄袭或剽窃等不端行为。

第五条 对于获得学士学位者,学校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对于已毕业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高起本7年,专升本5年),回学校重修或重考有关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者可提出学士学位申请。学生自取得学籍起,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不得申请。

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原文地址:http://jjy.njust.edu.cn/6b/7c/c5376a22412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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