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2021年上半年自考转考通知

自考 责任编辑:訚星楚 2021-02-19

摘要:本文是关于2021年上半年滨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通知,本次转考工作办理时间为2021年2月21日-2月28日,详情请看下文。

关于2021年上半年滨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籍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

本次省际转考我市接收现场办理,也可邮寄材料办理。

(一)办理时间

2021年2月21日-2月28日(工作日)。

(二)邮寄信息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六路699号滨州市教育局210室

联系电话:0543-3187817

联系人:赵老师

(三)具体要求

1.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省际转考。

2. 申请材料须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考生签名并注明本人有效联系电话;

(2)山东省准考证;

(3)转入省准考证;

(4)至少一门转入省课程合格证(复印件);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对提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登记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有效畅通。

2.请考生密切关注转入省网站相关公告并始终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办理转入手续。

3.考生务必提前了解转入省的转入要求,按转入省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未成功办理的,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转出成绩退回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如再次办理省际转考,应在下一次转出手续办理时间重新办理。

4.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3)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样表).xls

滨州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2021年2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jy.binzhou.gov.cn/zsks/html/?3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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