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时间短暂考试确定,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为期两天。考试分为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类。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音乐教育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必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必须选择声乐。
乐理是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的考试科目。根据音乐内容包含乐符与节奏、记号、和弦、高低音等多个方面。乐理考试以选择题为主。听写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记忆力和音乐听辨能力。视唱考试则主要考查考生的音准、节奏、速度的控制和音乐表现力,采用现场考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考试过程中,试题现场抽取,备题时间不超过30秒,唱谱时间不超过1分钟。在考试期间,不得出现任何音响提示。器乐考试除了钢琴外,还分别需要考察管弦乐器、打击乐、现代乐器、中国乐器等五种类别,考察的内容包括各类器乐演奏技巧、音乐作品的理解与表现能力等。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最终的总成绩将按照各项科目的权重计算。音乐表演(声乐方向)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乐理成绩×15%+听写成绩×30%+视唱成绩×15%+器乐(声乐)成绩×40%。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乐理成绩×15%+听写成绩×30%+视唱成绩×15%+器乐成绩×40%。音乐教育考试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乐理成绩×15%+听写成绩×30%+视唱成绩×15%+主项成绩×55%+副项成绩×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