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期间,考生需自觉遵守考试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指令就位参加考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不得拖延时间、影响整体考试进度。否则,将被视为扰乱考试秩序并受到相应处罚,终止其继续参加本项目考试。考生中途退场视为弃权,该项目考试成绩计0分。
以下是各考试项目的要求:
一、01100米跑
考试在标准的400米塑胶田径场直道内进行,采用分道跑,考生必须在各自的分道内开始和结束考试。考生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姿势,并可以使用考场提供的起跑器。考生可以穿自备的钉鞋进行考试,但只允许鞋掌安装11枚鞋钉,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考试开始时,以“各就位”、“预备”、起跑号令和发令枪方式进行发令。每组考试只允许1次起跑犯规,之后犯规的考生将被罚下。因抢跑而被罚下的考生,在当天所有考生的800米考试结束后,仅安排补考100米。考试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仪进行计时,8人一组,按《准考证》标明的跑道号对应跑道,上道考生以实际录检为准。若出现缺考情况,实际上道考生将少于本组公布人数,此时不重新调整分组和跑道。
补考时,每组只允许1次起跑犯规而不被取消资格,之后每次起跑中再次犯规的考生将被取消100米的考试资格,成绩计0分。
未尽事宜按国家田径运动最新竞赛规则全能项目100米跑的规定执行。
二、02 立定三级跳远
考生须在跳远沙坑进行考试,起跳板(线)与沙坑近端距离男生为6米、女生为5米。考生必须双脚平行站立于起跳线后,由静止状态开始做起跳动作,双脚起跳腾空后任意一只脚着地,完成第一跳;之后再进行跨步跳,用另一只脚着地完成第二跳;最后,用着地脚再次起跳腾空后,双脚落入沙坑完成第三跳,才被视为有效。使用激光测距仪取最近点进行测距,从考生身体任何部位在沙坑内的最近触地点量至起跳线(板)或起跳线(板)的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垂直。每位考生均有三次试跳(含犯规)机会,取最好一次试跳成绩为本项目考试最终成绩。正式试跳前,每位考生有一次练习机会。考生不得穿带有钉座、鞋钉等有利于增加抓着力的鞋子参加此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