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关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的通知,特此通知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补报名的相关事项:
一、补报名对象
1. 2024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参加报名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已被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
2. 符合闽招委20238号文件“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项,学籍在2023年11月报名后至此次补报名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并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3. 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4. 户籍在我省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的人员,即身份证号码前两位是“35”,但不符合“流入地”省份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补报名时,还需提供“流入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二、补报名办法
1. 本次补报名可补报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和历史科目组普通类。补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 符合补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在2024年4月24日至25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受理。
3. 网上报名缴费后,考生须在2024年4月26日至27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受理。
三、其他事项
1. 补报名工作要按照闽招委20238号文件执行。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资格,防止弄虚作假。
2. 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通知执行。
3. 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的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须同时办理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通过“高招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并在4月29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