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直接出售。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0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6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A.76.0万元
B.717万元
C.777万元
D.600万元
A.76.0万元
B.717万元
C.777万元
D.600万元
第1题
A.270
B.280
C.300
D.315.3
第2题
A.210
B.235
C. 211.7
D. 236.7
第3题
A.116.85
B.136.33
C.120
D.139.73
第4题
A.252
B.254.04
C.280
D.282.04
第5题
A.216
B.217.02
C.240
D.241.02
第6题
资料: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该公司2007年4月30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4万元,该借方余额均可用下月的销项税额抵扣。5月份发生如下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
(1)购买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额为10.2万元,公司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2)用原材料对外投资,双方协议按成本作价。该批原材料的成本和计税价格均为41万元,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6.97万元。
(3)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实际成本为16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货款尚未收到。该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4)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30万元,应由该批原材料负担的增值税额为5.1万元。
(5)月末盘亏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
(6)用银行存款缴纳本月增值税2.5万元。
(7)月末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要求:
第7题
A、216
B、217
C、240
D、241
第8题
A.216
B.217.02
C.240
D.241.02
第9题
A.63.5万元
B.56万元
C.58.5万元
D.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