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原材料等,实际成本为7000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2000元,其中包括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已知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同时该应税消费品在受托方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计算乙企业代扣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第1题
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甲企业的会计分录,并写出计算过程
第2题
A.1055.56
B.1047.48
C.1050
D.1054.59
第3题
A.1055.56
B.1047.48
C.1050
D.1054.59
第4题
A.1000
B.1047.48
C.1050
D.1054.59
第5题
A.1055.56
B.1047.48
C.1050
D.1054.59
第6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代为加工一批材料(非金银首饰)。甲企业的材料成本为1500000元,加工费为300000元,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1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1000元。材料已经加工完成,并由甲企业收回验收入库,加工费尚未支付。甲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原材料的核算。
要求:分别作出甲企业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第7题
乙企业委托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8000元(不含增值税),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尚未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要求:编制乙企业拨付委托加工材料、支付加工费、交纳税金、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资等业务的会计分录。
第8题
A.1047.48
B.1000
C.1050
D.1055.56
第9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将一批A材料加工成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加工完成后直接对外销售。甲企业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80000元,共支付加工费1000元,运输加工物资发生的运杂费为200元。甲、乙企业均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无法获得乙企业同类消费品价格。甲企业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元。
A.90370
B.90200
C.81200
D.81370
第10题
元,支付运费10000元,支付加工费120000元,支付消费税680000元。甲企业与乙企业增值税税率均为17%,商品加工完毕,甲将其验收入库。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写甲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
第11题
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丙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丙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丙企业的会计分录,并写出计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