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甲公司是一家制造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份有关收入如下:
(1)销售产品一批,其不含税价款为600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货已经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款项收存银行。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20000元。
(2)销售多余不用的原材料批,其不含税价款为20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款项末收。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17000元。
(3)将项专利技术临时出租给客户使用,月末收取租金5300元(其中包含6%的增值税销项额),并存入银行。
问题:(1)编制产品销售时,确认收入与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2)编制材料销售时,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3)编制专利技术出租在月末收取租金和进行专利技术摊销的会计分录。
对A公司20*5年12月发生的下列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1.公司对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上月购进并已付款的原材料今日到货并验收入库,计划成本为20万元,材料实际采购成本18万元。2.期末结转本月发出原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50000元。其中,直接生产用材料负担35000元,车间一般性耗费材料负担10000元,厂部领用材料应负担5000元。